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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宁市律师协会组织全市律师深入学习新修订的《律师法》
发布时间:2010年07月20日作者:咸宁市律师协会
2008-4-3
为了做好新修订《律师法》的学习、宣传、贯彻工作,咸宁市律师协会按照全国、省律协文件的要求,认真部署新修订《律师法》的学习、宣传活动。一是把集中辅导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,把学习抓紧抓实。为更加全面、准确地领会修订后的《律师法》的立法原意,我们认真落实全国律协《关于征订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释义〉的通知》的要求,向法律出版社征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释义》95本,做到每名律师人手一册;二是利用电视报刊做好新修订《律师法》的宣传,在咸宁日报上刊登新修订《律师法》的答记者问,为《律师法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;三是组织全市律师撰写新修订《律师法》的学习论文和体会文章,收到论文和体会文章30余篇;四是组织市直律师上街开展义务法律咨询,现场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和宣传新修订的《律师法》;五是加大维权力度,做好《我市律师税费问题的现状和对策》的调研,着力解决我市律师执业环境中存在的一两个突出问题;六是组织公、检、法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座谈学习新修订的《律师法》,积极争取各部门的支持。